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徐州市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属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徐人社发〔2020〕159号
市区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根据“放管服”工作要求,现就市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审批(以下简称退休审批)工作实行属地管理通知如下:
一、属地办理退休审批范围
(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负责本辖区以下人员申报正常退休的审批:
1. 区劳动保障代理机构托管档案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2. 户籍在本辖区的个体参保人员;
3. 营业执照登记住所地在本辖区的各类企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含有特殊工种的企业)参保人员。
4. 市区以外的企业参保人员,退休待遇领取地在市区的由户籍所在地办理。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正常退休的审批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确定的部门负责。
(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负责以下人员申报退休的审批:
1. 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
2. 有特殊工种企业正常退休的参保人员;
二、属地办理退休审批方式
(一)各区人社局负责办理辖区内参保人员正常退休的审批,取消原K盘及QQ群预约,办理时间为每月15-27日期间工作日。
(二)市人社局对规模企业退休审批采取预约上门方式办理;全年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数10人以下的企业,每月1-10日期间工作日到徐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B区一楼市劳动保障代理中心申报。
三、其他
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属地办理退休审批地址及联系方式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属地办理退休审批地址及联系方式
1.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市行政中心东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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