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苏府〔2007〕11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施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 ( 苏府通〔2017〕39号)规定,继续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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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八月十一日
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是以某一服务产业为主体,相关服务产业相配套,产业特色鲜明,空间相对集中,具有资源集合、产业集群、服务集成功能,现代服务业集聚度达到一定水平的区域。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是现代服务业中的新型业态,是服务业发展的重要载体。为推动我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加快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又好又快和富民强市统揽全局,坚持以信息化为基础,以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充分挖掘和发挥我市人文、旅游和制造业三大资源优势,依托骨干企业和人才,加快服务业集约型发展,构造完整产业链,推动形成服务业新增长点,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全面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吻合、与现代制造业和现代农业相配套、与城市化进程相协调、与国际市场相对接、与城乡居民需求相适应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与布局规划相结合。坚持规划先行,增强规划的严肃性,避免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根据《苏州市服务业布局规划》,全力营造“1516”格局,打造16个服务业功能集聚区,形成层级结构分明、功能完整突出的服务业空间布局架构。
2.坚持与优势资源相结合。充分挖掘和发挥我市人文、旅游和制造业三大资源优势,优先发展旅游、物流、文化和社区服务等具有比较优势的服务业,大力发展交通运输、金融、会展和信息服务等具有市场潜力的服务业。
3.坚持与品牌工程、项目建设相结合。各地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要结合区域特点和优势,走特色之路,错位发展,力争形成相对优势,培育特色品牌。要以服务业重大项目为载体,特别要加快推进产业带动性强的功能性项目建设,发挥导向性作用。
二、发展目标
依托资源、交通和市场,围绕特色产业,促进产业集聚,加快培育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使之成为业态集聚、生态协调、具有特色和较强影响力的服务业产业功能区,成为我市服务业总量增长、投资拉动和财税增收的集中区。根据我市城市定位,重点培育一批现代物流、产品交易、研发设计、商务商贸、金融、信息、创意、旅游休闲等不同类型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到2010年,集聚区实现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0%以上。
三、主要形态
(一)中央商务区(CBD或微型CBD):是指以城市经济为核心,以金融、商贸、商务活动为主体,高级酒店、高级零售和高级公寓相配套,企业总部、地区总部集中,交通通达性良好的城市中心区域。
(二)创意产业园:是指以研发设计创意、建筑设计创意、文化传媒创意、咨询策划创意和时尚消费创意为主体,通过创意设计和改造,成为激发创意灵感、吸引创意人才、集聚创意产业的场所。
(三)科技创业园:是指以科技创业为重点,以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和产业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