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等部门关于提高市属中学优秀人才和班主任待遇意见的通知
通政办发〔2006〕10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通人社法〔2020〕4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提高市属中学优秀人才和班主任待遇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八月三十日
关于提高市属中学优秀人才和班主任待遇的意见
(市人事局 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 二○○六年八月)
为进一步落实“科教兴市”战略,努力营造优秀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激发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争先创优的热情,引领广大教师为南通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合格人才,成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实践者,现就提高市属中学优秀人才和班主任待遇等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设立优秀人才教科研津贴奖
被评为“江苏省特级教师”、“南通市名校长”、“南通市学科带头人”、“南通市骨干教师”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