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无锡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的通知
锡房改办(2008)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锡建法规〔2020〕8号)规定,保留
为完善我市廉租住房保障政策,确保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公开、公平、公正”,根据《
无锡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配房标准
1、一室户安排对象:一人户、夫妻两人户、同性别二人户(其中有一人年龄在16周岁以下)、不同性别二人户(其中有一人年龄在8周岁以下)。
2、二室户安排对象:一室户以外的申请家庭。
二、实施方式
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申请家庭(以下简称申请家庭),按照优先安排和抽号选房相结合的方式安排选房。
1、优先安排选房:重残申请家庭和老年申请家庭优先安排选房。重残申请家庭是指申请家庭人员中有一人持有市残联颁发的一级或二级残疾证的家庭,老年申请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有一人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家庭。
2、抽号选房:其余申请家庭按照自行抽号的办法选择房源。
三、现场安排
1、市住房保障中心在选房现场张贴供选的廉租住房房源信息。
2、每个申请家庭推荐一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选房,市住房保障中心在选房现场划定选房等候区,等候区设置与本批次申请家庭数量相等的座位,每座位标记有座位号码,每申请人可自由落座并对应一个座位号码。
四、抽号办法
1、各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应在抽号日前3天向申请家庭书面送达《无锡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抽号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
2、申请家庭应根据《通知书》的要求准时参加抽号,因疾病、残疾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应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申请人(或委托人)持《通知书》、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须持委托人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参加抽号。
3、市住房保障中心应提前3天在各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公布供选的廉租住房房源信息(含区域、户型、面积、楼层四类信息)。
4、市住房保障中心将印有选房顺序号码的《无锡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选房单》(以下简称《选房单》)分别放在“A”、“B”二个抽号箱内,“A” 抽号箱放置一室户的《选房单》,“B” 抽号箱放置二室户的《选房单》。申请人按可选户型依次抽取《选房单》,抽号次序按申请人所占座位号码自小而大排列顺序。
5、申请人按照《选房单》确定的顺序号码依次选房。A01号代表第一个选择一室户住房的申请家庭,A02号代表第二个选择一室户住房的申请家庭,以此类推;B01号代表第一个选择二室户住房的申请家庭,B02代表第二个选择二室户住房的申请家庭,以此类推。
五、选房程序
1、优先选房的残疾和老年申请家庭的申请人持《选房单》(或委托人)和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须持委托人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等候选房。
2、其他申请人持《选房单》(或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