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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财政局关于市直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实行定额报销管理的通知

南通市财政局关于市直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实行定额报销管理的通知
通财行〔2019〕51号
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

2018年,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南通市市区幼儿园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通价规〔2018〕2号),对幼儿园收费政策作了调整。经研究,现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子女入园(小班、中班、大班,下同)保育教育费报销标准明确如下: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其符合生育政策的子女入园保育教育费报销实行定额补助办法。职工凭幼儿园出具的合规票据,按入园子女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向所在单位申领补助(每学年10个月)。单亲家庭、配偶为现役军人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