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部分减征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部分减征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全文废止】
青国税发〔2009〕232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9-12-30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号
)规定,2015年1月30日所转文件全文废止。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车购税管理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部分减征乘用车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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