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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徐政办发〔2021〕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徐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正文见附件



徐州发布:《徐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文件起草背景

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下简称“长护险”)推广至全市,实现制度保障的全覆盖,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上级部门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家医疗保障局明确提出“原则上各试点城市对纳入参保覆盖范围的人群,要在市域范围内整体开展试点”。省内南通、无锡等地已经实现了长护险市级统筹,常州拟于2022年1月起实现全覆盖。

二是市委市政府要求实现长护险全覆盖。近年来,我市先后成功实施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市级统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为实现全市居民公平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目标,今年深改委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均明确提出要“实现长护险全覆盖”。

三是人民群众期盼制度落地。目前,在市区先行建立长护险制度的示范引领下,沛县、睢宁县实现了长护险的全覆盖,丰县、铜山区为其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建立了长护险制度。实现长护险全覆盖具备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二、与原试点方案相比,主要有哪些变化?

(一)实现长护险全覆盖。

将长护险制度覆盖范围由市区扩展至全市,并按照全市统一基本政策、待遇标准、经办管理、定点管理、信息系统的原则,设计方案、推进实施。

(二)统一基本政策。

一是统一筹资标准。筹资标准由市区的每人每年100元、铜山区的80元、丰县沛县睢宁县的50元,统一为每人每年70元,其中医保基金划拨30元,个人缴纳20元,财政补助20元。对于市区职工医保和普通居民参保人员来讲,筹资标准下降30元,其中个人下调10元,财政补助下调20元;对于市区学生儿童来讲,筹资标准下降10元,其中个人增加10元,财政补助下调20元。对于铜山区来讲,个人缴费标准下调10元。对于丰县、沛县、睢宁县来讲,筹资标准上升20元,其中个人上调10元,财政补助上调10元。

二是统一待遇标准。参保人员既可以选择入住机构,也可以选择居家亲情照护和机构上门照护相结合的形式,享受长护险待遇。重度失能人员入住养老机构,基金支付标准为每天42元;入住医疗机构,每天82元。中度失能人员入住养老机构,基金支付标准为每天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