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常州市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全文废止】
常政办发〔2015〕4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常州市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7〕201号
)规定,再次进行修订,请结合引用。已有规定与常政办发〔2017〕201号
通知不一致的,按常政办发〔2017〕201号
通知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 常州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 常政规〔2021〕4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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