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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拨改贷”借款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复函 【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拨改贷”借款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复函【全文废止】
(1989)国税地字第11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全文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