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泰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市区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实施办法的通知

泰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市区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实施办法的通知
泰政办发〔2012〕15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 泰政发〔2021〕23号 )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泰政发〔2024〕84号规定,继续有效。
海陵区、高港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

  《泰州市市区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3日

  

泰州市市区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苏发〔2009〕11号)和《中共泰州市委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的工作意见》(泰发〔2010〕1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优待对象及内容

  凡户籍在泰州市市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70周岁以下残疾人,均可申请办理残疾人免费乘车泰州通IC卡(以下简称“爱心卡”),享受免费乘坐泰州市内公交车待遇。

  二、“爱心卡”办理程序

  办理“爱心卡”并开通免费乘车功能的残疾人,需持本人身份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和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到市凤城一卡通有限公司泰州通营业厅提出申请。每位残疾人仅能办理一张“爱心卡”。

  三、“爱心卡”使用规定

  1.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一律使用开通免费乘车功能的“爱心卡”。“爱心卡”仅供残疾人本人使用,一人一卡,专人专用,严禁买卖、伪造、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