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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公告【全文废止】

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公告【全文废止】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3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13-05-17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2号 规定,全文废止

根据车辆购置税征管工作的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部署,我省决定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省自2013年6月1日起,统一使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旧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同时停止使用。

二、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主要变化与使用要求为:

(一)取消塑料皮与白卡纸外皮,正、副本为单页上下版面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