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办法通知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5〕46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苏人社函〔2017〕374号)规定,决定保留。
各市、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为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完善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及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权益,规范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国家四部委《
关于印发《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办法》的通知》 (
人社部发〔2015〕8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地要按照应保尽保的要求,把进城落户的农民纳入到城镇基本医保制度体系。规范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进城落户农民及流动就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或接续职工医保并按转入地规定缴费的,享受参保地职工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