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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耕地占用税征收范围的公告【全文废止】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耕地占用税征收范围的公告【全文废止】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1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11-10-24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7)规定,文件超过5年有效期,自20161024日起自动失效。
为进一步明确耕地占用税征收范围,经认真研究,省局制定了《湖南省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耕地占用税征收范围一览表》,请遵照执行。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之前已办理事项不再作调整。
特此公告。

湖南省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耕地占用税征收范围一览表

一级类

二级类

三大类

是否属于征税范围

政策依据

补充说明

类别编码

类别名称

类别编码

类别名称

1

耕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还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农用地

属于征税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二、三条

按当地适用税额征收

11

水田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属于征税范围

按当地适用税额征收

12

水浇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属于征税范围

按当地适用税额征收

13

旱地

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家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属于征税范围

按当地适用税额征收

2

园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枝、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属于征税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

按当地适用税额征收

21

果园

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属于征税范围

按当地适用税额征收

22

茶园

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属于征税范围

按当地适用税额征收

23

其他园地

指种植桑树、橡胶、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属于征税范围

按当地适用税额征收

3

林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以及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

属于征税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按当地适用税额的80%征收

31

有林地

指树木郁闭度≥0.2的乔木林地,包括红树林地和竹林地

属于征税范围

按当地适用税额的80%征收

32

灌木林地

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

属于征税范围

按当地适用税额的80%征收

33

其他林地

包括疏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1、<0.2的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圊等林地

属于征税范围

按当地适用税额的80%征收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