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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若干问题的批复的通知【全文废止】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若干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全文废止】
京地税农[2001]24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四批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京地税法[2009]217号规定,全文废止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1-04-11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若干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1〕178号,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并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市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若干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1〕17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