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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苏政办发〔2017〕5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苏政发〔2022〕92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省农业农村电子商务蓬勃发展,为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动农村经济转型、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总体上看,我省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标准化程度低、诚信体系不健全、配套政策不完善等问题。为推进电子商务与农业农村产业的深度融合,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 国办发〔2015〕78号)精神,紧密结合江苏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准确把握推进农业农村电商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两聚一高”的目标定位,将发展电子商务作为助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结合全省各地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因地制宜探索适合本地区实际的电子商务发展路径,创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技术、模式和机制,培育农业特色产业,拓展农村消费市场,加快形成农产品进城、农资和消费品下乡双向流通格局,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提供新动力。

  (二)发展目标。“十三五”期间,全省建设省级农业电子商务示范基地400个,创建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30个、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乡镇(街道)100个、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居)300个,培育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农业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和品牌。到2020年,全省初步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绿色环保的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体系,电子商务与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成为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撑,全省农业电子商务年销售额达到1000亿元以上。

  二、突出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重点

  (三)大力开展农产品网上营销。总结推广宿迁市“一村一品一店”经验,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和产业要素,因地制宜发展蔬菜、茶果、稻米、畜禽、水产、食用菌、花卉苗木等特色农产品,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经纪人借助电商平台,开展农产品网上销售、大宗交易、订单农业、农业众筹等业务。引导电商企业与社区便利店、快递网点等合作,设立农产品体验店、自提点和提货柜,开展农产品同城配送,探索生鲜农产品“基地+社区直供”模式。鼓励农产品交易市场和生产基地开展网上分销和网上批发交易,推动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输出江苏优质农特产品。

  (四)加快推进消费品下乡进村。积极对接阿里巴巴“千县万村”计划、京东“渠道下沉”战略、苏宁农村电商计划在全省落地,推动农业农村电子商务网点建设,为农民提供消费品代购、农资下乡及社会化便民服务。结合农业部“信息进村入户”、商务部“电子商务进农村”等工程,整合多方社会资源,支持将“益农信息社”打造成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和便民服务点,为农民日常生活提供一站式服务。鼓励“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担企业向村级服务点提供网上商品批发和配送服务,满足农民消费需求,改善农村消费环境。

  (五)积极推动农资线上销售服务。建立完善农资电商运营模式和制度规范,支持农资生产、流通企业自建或对接电商平台,开展化肥、农药、种子、兽药、农机具等主要农资线上销售。鼓励利用农业企业、农资电商平台、供销社农资连锁店、农村邮政网点、信息进村入户平台等已有渠道,线上线下相结合,推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入户。有条件的地区,要探索构建多元化的农资电商配送体系,试点开展县域农资电商配送全覆盖。鼓励农资生产、经销企业与电商平台加强合作,依托全省农技服务体系和“12316”服务平台,为农民提供农资市场信息、农资配送、农资使用指导、农事咨询等专业服务。

  (六)推动发展休闲农业电子商务。依托农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个性化、体验式农业电子商务。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星级企业,美丽休闲乡村、休闲观光农业示范村,以及有较好基础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休闲农庄、农家客栈等,开展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农耕体验、农展节庆、农家餐饮、民宿预定等线上营销、线下体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动一批古镇、村落进行网络营销,加快特色乡村旅游景区、农耕文化遗产等资源和服务在线化,全面激活农村要素资源,延长农业农村经济产业链。

  三、培育壮大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七)培育一批扎根农村的电子商务人才。鼓励教育培训机构、电商企业,面向新型职业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返乡下乡人员、农村青年、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等开展电子商务技能培训,举办利用手机进行农产品网上销售相关竞赛,引导涉农大专院校及地方职业学校开设电子商务课程,促进在校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培育一批既懂理论又懂业务、能带头致富的实用型电商人才。鼓励举办创业大赛、创客论坛等活动,积极推荐省内优秀典型参加全国性的行业展会、峰会论坛、创业创新活动等,为电商从业人员提供交流学习平台。

  (八)推广一批带动力强的电商营销模式。积极引入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入驻,开展农业农村电商业务。重点支持淘宝、天猫、京东、苏宁易购等大型电商平台建设地方特产馆,引导更多农业主体入驻开设专卖店、旗舰店,把农产品资源“引流上线”。鼓励本地电商企业加强自营平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农业企业、农产品市场建设网上商城和网上市场,推广应用微店、微信、手机APP等现代新型电商微营销手段,加快构建多层次、宽领域的涉农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体系。充分利用江苏国际农业展览中心、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江苏名特优农产品(上海)交易会等平台,推进农产品线上线下模式发展,拓展江苏农产品销售渠道。

  (九)打造一批集聚度高的电商创业服务园区。围绕区域优势和产业特色,按照政府搭建平台、平台聚集资源、资源服务创业的要求,统筹规划和建设农业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园、创业园、跨境电商园区、孵化基地、创客工场等,吸引电子商务企业及相关服务企业入驻,完善生产、加工、消费、物流、冷链、展示等设施,强化要素集聚和资源整合,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电商软硬件服务。鼓励农业农村电商园区、电商平台、协会学会、科研院所、产销企业等建立产业联盟,研究社会消费需求,维护网络经营秩序,引导行业规范自律,推动农业农村电商健康发展。

  (十)帮扶一批经济薄弱乡村开展电商扶贫行动。以精准扶贫为目标,建立电商扶贫工作机制,针对性制定电商培训计划,支持全省经济薄弱地区利用电子商务开展就业创业,并为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加大经济薄弱地区网络、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制定网店网络资费补助办法。鼓励有志于扶贫事业的电商企业,与经济薄弱地区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直采直供关系,常年宣传推介优质特色农产品、传统农村手工制品、民俗产品及休闲农业资源。鼓励成立县级电商扶贫协会,提供电商整体运营推广服务,切实提高农产品上行能力。

  (十一)创建一批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单品电商平台。依托具有比较优势的地方特色产业,集聚行业资源,制定技术规范,探索生产加工、物流配送、质量安全追溯及投诉处理等全程管理模式,打造一批以网络交易为核心、以供应链管理为支撑,集技术服务、金融服务、大数据应用于一体的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单品电商平台。强化物联网全产业链数据采集,建立生产、消费、价格等综合性数据库与专家模型,对农产品市场变化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现动态预警和精准调控,引导市场预期,科学指导生产。

  四、优化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十二)完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实施“快递下乡”工程,鼓励邮政、供销社、快递、物流企业及涉农电商企业的自营物流网点向农村延伸,引导快递、物流企业在农村地区建设具备冷链仓储与配送功能的快件处理中心,重点与农产品、农资、农村消费品集散中心有效对接,提升物资配送能力。支持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对生鲜农产品提供包装、仓储、运输的标准化、定制化服务,促进农产品冷链与供应链、物联网、互联网协同发展。

  (十三)健全电商公共服务站点。整合统筹人员、资金、场地等资源,建立县域农业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或行业协会,开展电商技能培训,组织上网营销策划,做好市场秩序维护、差异化经营、产品质量安全、服务质量提升等方面工作。完善市场化管理运营机制,加快建立乡(镇)、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点,整省推进“益农信息社”建设,推动“益农信息社”与金融、邮政、通信、电商等运营商、平台服务商合作,融合发展、资源共享,打通农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

  (十四)加快农村信息网络建设。推动城乡和区域宽带网络协调发展,大力实施“光网乡村”“行政村4G网络覆盖”系列工程,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提高农村网络普及水平和接入能力,加快宽带网络提速降费,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持电子商务企业与电信运营商、IT企业、服务型企业、金融机构等开展合作,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发应用软件和手机APP,拓展和优化农民消费、金融服务、便民服务等功能,有效提高电商信息化的服务水平。

  (十五)培育农产品网络品牌。实施农产品品牌化战略,加大区域共用品牌、企业自用品牌等培育力度,形成一批富有地方资源特色、品质特色、功能特色、历史沿革和文化内涵的“苏”字品牌农产品。支持电商企业与地方农产品产销组织共同打造农产品网销品牌,提升产品品质和附加值,避免同类产品无序竞争。鼓励知名电商平台与全省农业龙头企业、品牌农产品经营企业加强互惠合作,主动宣传推介江苏品牌农产品,提升市场知名度,扩大线上销售份额。

  (十六)建立全程质量溯源机制。制定适合电子商务的农产品、农资产品质量、分等分级、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