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10 月 24 日 镇财规〔2018〕4号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 2018 年 12 月 1 日起实施,有效期 5年。
USHUI.NET®提示:根据《 镇江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财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镇财规〔2021〕3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镇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市财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通知》 ( 镇财规〔20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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