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5号)规定,全文废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4〕16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税总函〔2014〕652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号
)的要求和内容,青岛市国家税务局联合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梳理确认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并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编制了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现将《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及处罚权力运行图予以公布。
关于《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的公告》的解读
一、公告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4〕16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税总函〔2014〕652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号
)的要求和内容,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联合梳理确认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同时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编制了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对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