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的通知
2010-10-03 常建〔2010〕2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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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住建局(委),各辖区建设局,各辖市(区)国土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提高城市建设水平,根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我市市区范围内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