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长《泰安市高级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等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泰人社字〔2020〕60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徂汶景区人力资源部,局机关各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山东行政程序规定》要求,现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泰安市高级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
泰安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延长有效期,请遵照执行。
附件:延长有效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调研信息科)
附件
延长有效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一、《
泰安市高级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