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科技局关于印发《泰安市科技创新发展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0-03-27 泰科发〔202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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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正文见附件
关于《泰安市科技创新发展项目管理办法》的解读材料
发布时间:2020-03-27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关于实施“人才兴鲁”行动打造新时代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鲁发〔2020〕2 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鲁政办字〔2019〕120号)、《关于完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的实施意见》(泰办发〔2017〕19号)、《关于印发泰安市市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泰财教〔2019〕36号)等文件精神,市科技局研究制定了《泰安市科技创新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泰科发〔2020〕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出台的意义及背景
近年来,国家、省、市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科技计划项目和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改革文件,有效促进了科技体制机制改革。2005年,市科技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泰安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泰财教〔2005〕6号);2007年,市科技局出台的《泰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泰科发 〔2007〕14 号)等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文件一直沿用至今,诸多条款已不适用于当前工作。
为规范和加强泰安市科技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