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同等责任”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问题的复函【全文废止】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同等责任”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问题的复函【全文废止】
苏劳社医函〔2001〕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苏人社函〔2015〕451号)规定,全文废止。
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上下班途中发生“同责”交通事故能否作工伤处理的请示》悉。经研究并请 示劳动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根据《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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