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政府批转市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无锡市区中等职业学校外地生源户口迁移及就业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全文废止】
锡政发〔2006〕20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2018年4月28日)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锡政规〔2023〕6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人事局联合制订的《关于无锡市区中等职业学校外地生源户口迁移及就业有关问题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关于无锡市区中等职业学校外地生源户口迁移及就业有关问题的意见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人事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南北合作的意见》以及《江苏省陕西省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协议》精神,加快实施我市职业教育倍增计划,现就我市市区职业学校面向外地招生学生户口迁移及就业问题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