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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海燕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海燕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连人社规〔2015〕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连人社发〔2019〕206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连人社发〔2021〕126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海燕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连人社发〔2023〕117 号规定,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连人社发〔2023〕52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区委组织部,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创新驱动,人才立市战略的实施,进一步完善我市留学人员服务体系,吸引和激励留学人员来连开展各类科技创新活动,促进国外先进技术、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特制定《连云港市海燕计划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连云港市委组织部连云港市财政局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5日

连云港市海燕计划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推进创新驱动,人才立市战略的实施,进一步完善我市留学人员服务体系,吸引和激励留学人员来连开展各类科技活动,促进国外先进技术、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根据《连云港市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 连政办发〔2011〕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