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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体教结合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徐政办发〔2012〕18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徐政发〔2017〕63号)规定,决定保留。 重新计算有效期。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进一步深化体教结合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19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体教结合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体育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3号)和《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苏政办发〔2011〕62号)精神,进一步深化体教结合,提高运动员综合素质,切实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加快体育强市建设进程,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资源共享、责任共担、义务共尽、成果共用”的原则,以探索体教结合新模式为切入点,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为出发点,建立健全体教结合和运动员保障的政策体系与长效机制,切实保护运动员身心健康、解决运动员后顾之忧,激励广大运动员投身运动训练,推动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为我市作为竞技体育人才基地和世界冠军摇篮奠定更加扎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重点,充分发挥市体育运动学校和各级业余体校的带动作用,积极开展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名校办名队、青少年奥林匹克体育俱乐部等创建工作,努力构建市、县(市、区)、校三级业余训练网络,创造良好的体教结合环境。到2015年,建立起以体育行政部门为主、体育和教育行政部门共管的体育运动学校及业余体校管理体制和更加完善的体教结合模式。全市适龄运动员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达100%,市体育运动学校毕业生升学(就业)率达80%以上,县(市、区)业余体校学生升学率达100%。全市60%以上的普通中小学开设武术课,武术成为体育中考选考项目。加快建立运动员保障体系,全市在训运动员参加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险覆盖率达100%,退役运动员再就业率达80%以上。
    二、健全业余训练体系,创新体教结合模式
   (三)加强体校及业余体校建设。按照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示范学校和省级重点中等体育职业学校的标准,规划建设一所集中等职业体育教育、青少年业余训练、文化教学、体育科研、运动康复等功能于一体的市级体育运动学校。市及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进一步改善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
   (四)积极推进市队校办。加大对棠张中学排球、郑集中学篮球、侯集中学橄榄球等市队校办品牌项目的扶持,稳步推广“市队校办”、“市校联办”的业余训练模式。积极推进名校办名队工作,鼓励和支持名校根据学校特点和发展需要,承办市级体育训练项目,培养学生特长,形成学校特色。同一区域内应考虑梯队建设,形成体系。

(五)努力创建体育传统校。加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创建工作,重点支持创建省级以上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并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中加快发展省级以上青少年奥林匹克体育俱乐部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学校。各地要积极创建一批本级体育传统校、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学校和青少年奥林匹克体育俱乐部,逐步形成“校校有体育特色”、“生生会体育技能”的新局面。
   (六)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深入开展“亿万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和校园足球、“武术进校园”活动,广泛开展青少年健身活动、竞赛交流、科学健身指导和体质监测等服务,确保青少年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创新和丰富课余体育活动内容和形式,充分培养学生专项体育兴趣,确保每一名学生至少掌握2项体育运动技能。创编、推广简明实效、易学易练的武术操,培养广大学生武术兴趣爱好,力争到2015年全市60%以上的普通中小学开设武术课,武术成为体育中考选考项目。
   (七)提升体育训练和教学水平。对实施市队校办的学校,由同级体育部门负责教练员选聘,日常训练参赛、教育教学由同级教育部门会同学校负责。本着“按需培训、能力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千名中小学体育教师培训工程”和“千名体育教师大练武活动”,对各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教师进行重点培训;对考试合格的体育教师,统一发放由省级体育和教育行政部门监制的专业培训证书,并记入本人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登记档案。
    三、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促进运动员全面发展

(八)推进体校共管。市、县(市、区)体育运动学校(业余体校)实行体育、教育部门双重管理,学校领导班子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体育、教育部门协同考察、联合选任。学校日常管理、运动员训练比赛、教练员配备和培训等工作以体育部门为主,运动员文化教育包括教学管理、教师配备、教师培训等以教育部门为主。市体育运动学校以积极发展职业教育为方向,兼顾满足部分运动员报考普通高校的需求,对拟参加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考试的学生,由市教育部门负责就近安排到普通高中就读。市及各县(市、区)儿童业余体校运动训练项目义务教育阶段在训运动员由当地教育部门按照就近原则,安排入学并加强管理。
   (九)加强文化教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要求,确保所有适龄运动员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暂不具备九年义务教育条件的训练单位,由体育和教育行政部门协商落实确保运动员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具体方式。市体育运动学校要根据市场需要和体育事业发展要求,及时调整专业结构,在巩固提升运动训练和健身休闲专业教育的基础上,探索推进武术方向、运动营养、运动保健等专业建设,为社会培养具有体育特色的有用人才;积极吸纳优质教育资源,通过联办、共建和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文化教育质量。市运动队要有专人负责运动员文化学习工作;选招运动员必须将文化学习情况作为考核指标,文化课成绩较差的运动员不得进入市运动队。要合理安排时间,确保运动员每周文化学习时间不少于24学时,每天训练时间不少于2.5小时。青少年体育竞赛原则上安排在周末和节假日举行,尽可能不挤占运动员文化学习时间。运动员因参加体育比赛影响文化学习的,其所在学校必须及时安排文化教师补课。
   (十)拓宽就学渠道。对参加市、县(市、区)运动队训练的优秀体育特长生,符合学校办学特色要求的,优先推荐进入当地优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初中阶段升入高中时,对获得全国青少年和儿童比赛单项前3名、集体球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