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通知【全文废止】
大政发〔2008〕8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通知》 ( 大政发〔2015〕43号)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文废止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8-12-01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
房产税和城镇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工作,保证税款的及时、均衡、足额入库,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辽宁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