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根据《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连人社发〔2019〕206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连人社发〔2021〕126号)规定,全文废止。
连云港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流程图
新参保地受理 审核是否符合转入条件 |
用人单位或参保职工在原参保地开具 养老(医疗)《参保缴费凭证》 |
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并提供《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
符合转入条件,新参保地通过社保系统向原参保地发出转入申请 |
不符合转入条件,告知原因 |
原参保地收到申请后,审批转出 |
新参保地审批转入 |
原参保地办理转出 |
新参保地办理转入 (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