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改善企业房地产抵押贷款登记评估服务的通知【全文废止】
锡政办发〔2009〕3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2018年4月28日)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锡政规〔2023〕6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应对当前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切实减轻企业融资负担,现就改善企业房地产抵押贷款登记评估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房地产抵押登记收费标准
房管部门对企业非住宅抵押登记按每件330元收费;国土部门对企业土地抵押登记按原标准的50%收费,最高每宗土地收费不超过2000元。同时,暂停征收企业土地抵押交易服务费。
二、降低房地产中介评估收费标准
中介机构评估收费标准在现行实际收费额的基础上再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