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苏建城〔2015〕33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9〕第26号)规定,决定保留。
USHUI.NET®提示:根据《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告〔2021〕第26号 )规定,决定保留。
各市、县(市)建设局(委)、规划局、园林(市政)局、房产局、城管局、水务局:
现将《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为扎实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厅成立“江苏省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推进小组”,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城建处。各地在工作推进中遇到问题或有何建议,请与厅城建处沟通联系。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7月8日
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
201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大力建设自然渗透、自然积存、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并要求“在提升城市排水系统时要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优先考虑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建设部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工作要求,现就我省海绵城市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
海绵城市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城市建设品质的重要途径,是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措施,是通过有效需求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方面。长期以来,受传统思维的影响,城市建设中存在“重地上轻地下”、“重工程手段轻自然方法”的偏向,城市排水设施标准不高、能力不足,且多局限于采用工程措施尽快排除雨水,忽视了城市生态系统应有的吸纳、渗透、滞蓄、净化等功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内涝、初期雨水地表径流污染等问题。海绵城市建设坚持工程措施和生态措施并重,通过绿色生态方法与灰色基础设施有效结合,在提升城市排水系统能力的同时,充分发挥城市绿地、水体、道路、建筑及设施等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等作用,最大程度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自然积存、渗透和净化,从而实现城市排水防涝能力的综合提升、径流污染的有效削减、雨水资源的高效利用,是构建健康的城市水生态系统、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充分认识海绵城市建设的重大意义,把海绵城市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加大政策支持,通过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城市雨洪管理能力,削减城市地表径流污染,促进雨水资源有效利用,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有效改善人居环境。
二、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思路
海绵城市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要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建城函〔2014〕275号)要求,借鉴发达国家水资源综合利用,尤其是雨洪管理的成功做法,按照系统治理、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统筹建设的工作原则,系统综合地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一)转变理念。海绵城市建设要改变传统思维和做法,对雨水径流实现由“快速排除”、“末端集中”向“慢排缓释”、“源头分散”的转变,综合运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在源头上减少雨水径流的产生,延缓和降低径流峰值,降低排水强度,实现雨水径流的源头减量。
(二)分类实施。综合考虑各地的自然地理条件、水资源状况、原有排水系统基础、城市建设能力、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等因素,坚持因地制宜、因地施策。对城市规划建设的新区以及新建的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河道整治等公共项目,要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的理念和方法系统推进。既有建成区要结合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易淹易涝片区整治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逐步实施。
(三)有效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既要拉动有效投资,也要坚持集约节约,结合城市建设、地块开发和旧城改造工作统筹推进。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加强质量控制,加强施工管理,反对搞形象工程,避免铺张浪费,减少施工扰民,做到功能性、经济性、实用性有机统一。
(四)部门联动。海绵城市建设系统性、综合性、创新性强,需要统筹和协调。各级建设、规划、园林、房产、城管部门要联动推进,同时加强与水利、环保、气象、国土等部门紧密合作,带动社会力量和投资形成推进合力。
三、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重点工作
(一)加强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引导。在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要按照“紧凑型城镇、开敞型区域”的总体要求,科学界定城市增长边界,保护好山水田林湖自然本底,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加强各专项规划间的协调与融合,构建城乡一体、区域联动的空间格局,夯实海绵城市的生态基底。在规划建成区内要通过规划划定“蓝线”、“绿线”,有效落实城市河湖水系和山体林地等生态空间的保护。要把地块雨水吸纳率等指标作为开发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的重要技术指标,通过规划管理手段有效落实。
(二)提高城市绿地系统的雨水吸纳能力。城市绿地系统是重要的海绵体,要将构建海绵型绿地系统作为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城市绿地系统构建要考虑绿网、水网、路网的有机融合,在满足生态、景观、游憩等功能的基础上,更多地考虑雨水调蓄、净化等功能。要重视滨水绿廊建设,严禁随意填埋河道水系,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恢复已覆盖的河道,加强水系沟通,并通过河湖水体和岸坡生态化处理、滨水空间合理利用等综合举措,提高城市绿地系统的雨水吸纳能力。
(三)推进海绵型公园绿地建设。城市公园绿地要结合周边水系、道路、市政设施等,统筹开展竖向设计。公园绿地在消纳自身雨水径流的同时,要尽可能为周边区域提供雨水滞留、缓释空间。要结合公园的布局和生态景观等要素,因地制宜地采取小微湿地、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植草沟等多种形式,公园绿地内硬质铺装、步行系统、停车场等宜采用透水材料,提升公园绿地对雨水的滞蓄和净化能力。各地要充分利用植物园和苗圃基地开展试验与研究,选育和储备适合本地生长、生态和景观效益良好的水生植物和耐水湿植物。省园艺博览会要为海绵型公园绿地建设提供示范。
(四)推进海绵型道路和广场建设。要转变道路和广场建设理念,变快速汇水为分散就地吸水,提高城市道路广场对雨水的渗、滞、蓄能力。新建道路的绿化隔离带和两侧绿化带要因地制宜运用下凹式绿地、植草沟等多种形式,可采取不设道路侧石或利用道路侧石设置雨水排放口等措施,增加道路绿地雨水吸纳力。新建城市道路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广场、停车场推广使用透水铺装系统,采用可下渗结构,增加透水性。城市广场可因地制宜采用下沉式结构或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