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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省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省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财规〔2012〕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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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HUI.NET®提示:根据《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4-01-17)规定,现行有效

  各市、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建立健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财政保障机制,推进两项制度合并实施,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 苏政发〔2009〕155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 苏政发〔2011〕144号的有关规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了《江苏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省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密切配合,加强各项基础建设,将本办法与原新农保省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衔接好,确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附件:江苏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省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


附件:

江苏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省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为建立健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财政保障机制,确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推进两项制度合并实施,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 苏政发〔2009〕155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 苏政发〔2011〕1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