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规定,转发补充意见“拍卖行拍卖应税货物,不论与委托方如何结算,均应按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开具销售发票。凡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律由其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并按4%征收率注明税款。”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或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