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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省电力企业收取的地方小火电差价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省电力企业收取的地方小火电差价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8-12-25 苏国税发〔1998〕64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 苏国税发[2006]208号规定,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1) ( 苏国税发[2007]105号规定,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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