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政办发〔2019〕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锡政规〔2023〕6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苏政发〔2018〕136号)精神,经江苏省财政厅和江苏省税务局核准,我市市区五等土地单位年税额由4元下调为3元,增设六等土地,单位年税额为1.5 元;江阴市、宜兴市四等土地单位年税额由4元下调为3元,增设五等土地,单位年税额为 1.2 元。调整后,我市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分为六等,一至六等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年税额分别为每平方米18元、14元、9元、6元、3元、1.5 元;江阴市、宜兴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分为五等:一至五等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年税额分别为每平方米 14元、9元、6元、3元、1.2元。具体税额标准表见附件。
调整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自 2019年1月1日起(税款所属期)执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锡政办发〔2017〕28号)同时废止。
附件:1.无锡市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表
2.江阴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表
3.宜兴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表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1月 29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无锡市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表
附件1
无锡市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表
土地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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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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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年税额 (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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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区(不含锡山区、惠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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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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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前西街—解放西路—复兴路—健康路—学前街—学前东路—新生路—县前东街—县前西街内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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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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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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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土地区域以外,解放环路内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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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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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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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土地区域以外,金城路—长江北路—太湖大道—江海东路—江海西路—凤宾路—运河西路—惠河路—梁溪路—梁湖路—沿五里湖北岸—骂蠡港—金城西路—金城路内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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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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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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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土地区域以外,高浪西路—蠡湖大道—震泽路—南湖大道—高浪东路—312国道—江海西路—钱洛公路—钱荣路—梁湖路—沿五里湖北岸—宝界桥—山水东路—长广溪大桥—高浪西路内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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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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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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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一等、二等、三等、四等、六等土地以外的其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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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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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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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漕湖,南至望虞河、徐塘桥河,西至飞凤路,北至伯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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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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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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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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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亭街道、锡山开发区(不含厚桥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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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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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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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四等、六等土地以外的其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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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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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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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湖镇甘虞路以东、甘虞路以南、望虞河以西、锡太公路以北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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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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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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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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堰桥街道、长安街道、惠山开发区、地铁西漳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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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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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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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四等、六等土地以外的其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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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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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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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中路以西、阳山河以东、桃源南路以北、横一路以南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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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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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江阴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表
土地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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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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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年税额 (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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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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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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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行街以北、寿山路以南、虹桥南路以东、高巷路以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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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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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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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土地以外,环城东路以西、环城南路以北、环城西路以东、环城北路以南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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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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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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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街道其他区域、高新区、临港新城(含所辖镇和街道)、云亭街道、南闸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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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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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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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一等、二等、三等、五等土地以外的其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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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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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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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高新技术开发区青阳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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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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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宜兴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表
土地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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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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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年税额 (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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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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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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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河为界,东至水浮地公园,南至南虹桥、荆溪桥,西至团氿,北至太滆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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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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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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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河为界,东至水浮地公园,南至碓坊桥、荆溪中桥,西至团氿,北至张师桥(不含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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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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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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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城街道(不含一、二等) 2.新庄街道 3.江苏宜兴经济开发区(含屺亭街道) 4.中国环保科技工业园(含新街街道) 5.丁蜀镇 6.芳桥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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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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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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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一等、二等、三等、五等土地以外的其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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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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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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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铁镇区域范围内:西到渎边公路,东到太湖,南到茭渎河,北到小茅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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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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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