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2-02-22 苏国税函〔2002〕8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3)》 ( 苏国税发[2007]105号规定,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所转发上级文件全文废止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