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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从合伙制事务所取得的成分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从合伙制事务所取得的成分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7-07-14 苏地税发〔1997〕11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苏地税规[2011]10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地辖市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近来,不少地区询问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