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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0-12-14 苏国税发〔2000〕57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 ( 苏国税发[2007]105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国家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国税函〔2000〕776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