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政办〔2017〕60号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负责单位 |
时限要求 |
1 |
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探索工商登记便利化措施,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改进对小微企业、初创企业的服务。 |
省工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统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8年 |
2 |
推进法规制度适应性变革。各主管部门要对制约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规定进行清理,及时提出修改、废止或暂时停止实施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的具体建议方案和理由,按程序报批后实施。积极贯彻落实《安徽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条例》。 |
省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牵头负责 |
2018年 |
3 |
完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团体标准,进一步强化安徽省地方标准制订和修订工作的管理,及时向全社会公开我省地方标准制订、修订情况,逐步建立相关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
省质监局牵头负责 |
2018年 |
4 |
加大对新兴经济领域的支持。积极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推进企业上市工作。 |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安徽证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8年 |
5 |
完善新业态就业社保政策。适应新业态就业和用工特点,相关企业同等享受企业吸纳就业、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扶持政策。探索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和失业保险保障方式。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
2018年 |
6 |
鼓励先行先试。修订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在物流、教育、旅游等领域系统性风险小的方面,结合实际研究出台有利于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的管理制度。完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实涉企工程建设项目、商业银行及抵押贷款环节涉企收费清单。加快推动安徽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在质量技术等基础方面探索改革创新,打造新产业新业态区域品牌。 |
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法制办、省旅游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20年 |
7 |
建立创业创新绩效评价和容错试错机制。探索有利于提升创业创新效率的科研管理、资产管理和破产清算等规章制度。落实政府创业投资基金市场化运营、估值、退出等改革举措,引导国有创投基金加大对新兴经济领域创新型企业的支持。建立投资容错机制,适当提高投资风险容忍度。研究出台激励国有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参与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的措施。完善省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扩大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财务管理自主权。 |
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政府金融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20年 |
8 |
提升面向创业创新主体的服务水平。搭建省市县三级创业服务云平台,统一发布创业创新政策,增强信息透明度。鼓励各设区市建设综合服务平台,共助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成长。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各类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质检技术机构、分析测试中心等面向社会开放服务。落实进一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相关配套政策,鼓励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共用。 |
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8年 |
9 |
推进双创相关改革试验。推进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开展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推动形成有利于双创蓬勃发展的环境。加快发展专业性众创空间,推动网络平台众创。 |
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20年 |
10 |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震慑违法侵权行为。加强对新模式新业态创新成果的保护,深化与中国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协作调度(浙江)中心的合作。 |
省科技厅牵头负责 |
2018年 |
11 |
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持续优化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全方位公共服务清单和全口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 |
省编办牵头负责 |
2018年 |
12 |
积极推动新业态、新产业、新商业模式纳入统计调查和支持政策清单。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审批许可标准和程序,完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使用管理的配套办法和制度,推进阶梯配置。根据教育培训、健康医疗、交通出行等领域新业态的特征,调整优化准入标准,创新监管方式,鼓励商业模式创新。 |
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20年 |
13 |
建立健全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营造法治化、诚信和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规范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完善信用信息采集机制。优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功能,加大重点领域市场主体失信行为曝光力度。 |
省工商局、省发展改革委、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牵头负责 |
2018年 |
14 |
深化政府监管体制改革,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模式,探索开展部门随机联查。加强社会监督,推进政务公开。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提高执法水平上持续创新,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持续优化政府服务,全力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使创业创新过程更顺畅。坚持建设发展与管理管控相结合,探索对跨界融合新产业新业态的部门协同监管。 |
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厅、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合肥海关、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网信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20年 |
15 |
建立适应互联网传播和用户创造内容趋势的新媒体内容监管机制。建立适应互联网条件下金融创新发展的金融监管机制。 |
省文化厅、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法制办、省网信办、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安徽保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20年 |
16 |
设立在研、在审创新药审查绿色通道,对防治艾滋病、恶性肿瘤、重大传染病等创新药,实行专人负责、提前介入、跟踪服务、随到随审,优先安排注册核查和检验。制定医疗器械特别审批和优先审批实施意见,鼓励医疗器械企业研发创新。加强审评队伍建设,外聘相关专家参与技术审评。探索建立食品药品专职检查员队伍。建立医疗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开展基于临床路径的医疗质量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产前筛查和诊断技术的审批和管理。完善重点药品监控预警管理机制,探索建立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用药综合评价体系。 |
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8年 |
17 |
推行动态审慎监管。包容处于发展初期的新业态发展,提高行业自律管理水平和能力,搭建企业与政府监管部门沟通协调桥梁,不断促进规范发展。 |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安徽保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20年 |
18 |
优化风险管理机制。完善产业风险预警和分析体系,强化风险处置决策机制,提高对新兴经济领域潜在风险敏感性和突发情况快速处置能力。 |
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法制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20年 |
19 |
提高信息化治理水平。加强在线、移动、大数据监管能力和网上舆情监管队伍建设,提升网上技术侦查、新产品检验检测、金融领域新风险防范、网络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等技术水平。完善公共管理和决策工具体系,加强网上舆情监控系统研究和应用,缩短风险监测信息反馈周期。 |
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网信办、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安徽保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8年 |
20 |
构建多方参与的治理体系。促进监管机构和社会力量相互协作,完善新产业新业态治理结构。明确平台企业参与治理的法律依据,确定平台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质量管理、信息内容管理、协助申报纳税、社会保障、网络安全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建立政企合作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建立政府、平台、行业组织、劳动者、消费者共同参与的规则协商、利益分配和权益保障新机制。调动第三方、同业、公众、媒体等监督力量,形成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治理的格局。 |
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法制办、省网信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20年 |
21 |
激发人才流动活力。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与公共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为人才引进、居留、就医、随迁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等提供“一站式”服务。定期发布人才形势和需求预测,在省属本科高校和公立医院建立编制周转池制度,加快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支持合肥、芜湖、蚌埠三市建设区域性人力资源配置中心。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在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保障方面开辟绿色通道。 |
省编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8年 |
22 |
营造有利于创新型企业家发展的良好环境。积极倡导企业家精神,突出抓好诚信经营、战略思维、资本运作、风险决策和自主创新能力培训。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推行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 |
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20年 |
23 |
营造有利于跨界融合研究团队成长的氛围。创新体制机制,突破院所和学科管理限制,在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智能制造、大数据应用、基因工程、数字创意等交叉融合领域,构建若干产业协同创新中心。 |
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20年 |
24 |
强化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加快建设省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全省统一的政务信息共享管理平台,形成动态更新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打破“数据烟囱”和“信息孤岛”。以共享为原则,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统筹管理,建立省级部门之间和省与各市政府之间的数据沟通和分享机制。 |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
2018年 |
25 |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和企业信息披露制度。根据数据安全属性,依据有关规定,积极稳妥地向社会开放政府数据。制定严格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和大数据安全监管制度,严厉打击非法泄露个人信息行为。 |
省电子政务协调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8年 |
26 |
推动科技成果有效转移转化。省属高校院所可自主决定将其持有的科技成果进行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构建科技成果信息共享与发布体系,建立科技成果在线登记制度,完善省科技成果信息系统数据库和数据服务平台。探索建立省专利转化信息平台和专利运营中心,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及产业化。深入推进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建立担保、评估、利息费用的补贴、补偿机制。 |
省科技厅牵头负责 |
2020年 |
27 |
缩短科技成果转化周期。鼓励各地建设一批投资多元化、运行市场化、管理现代化,创新创业与孵化育成相结合,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科技成果中试熟化载体和新型研发机构。鼓励高校院所在省内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本省企业购买省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省内转化、产业化。推动各设区市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加大对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导入阶段的投资支持力度。拓展科技保险险种,开展科技保险试点,进一步化解研发、科技成果转化、新产品推广等过程中的风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对科技类社会服务机构的支持。 |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20年 |
28 |
加快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在新型显示、机器人、通用航空等领域,打造一批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在数控机床、精准医疗等领域,加快实施一批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在量子通信与量子计算、新药创制等领域,加快实施一批重大新兴产业专项。 |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
2020年 |
29 |
加快推进制造强省建设。在家电、机械、汽车等传统优势产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等项目,培育认定一批省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加大机器人、3D打印装备、高档数控机床、智能成套生产线等研制攻关,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新材料首批应用保险补偿,研究制定我省新材料首批次应用补助办法。在机械、石化、冶金、汽车等重点领域实施机器换人“十百千”工程。编制技术改造投资三年滚动计划项目库。 |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负责 |
2020年 |
30 |
利用新技术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省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建设,推动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等产业深度融合,壮大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全面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拓展农业新价值链。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发展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促进农民合作社提质增效,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
省农委牵头负责 |
2020年 |
31 |
利用新技术推进服务业转型升级。推广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地理位置服务、大数据、电子标签等信息技术在流通领域的应用,鼓励大型商贸流通企业提高流通效率和服务质量。建设跨行业、跨区域的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提升仓储智能化水平和冷链物流服务水平。引导实体零售企业适应市场变化,加快调整业态结构、商品结构,创新经营机制、服务体验,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满足消费结构升级需要,增强实体零售核心竞争力。加快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提升文化企业网络服务能力。 |
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20年 |
32 |
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推动国家“互联网+”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促进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新理念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培育和壮大一批互联网融合创新发展的新产业和新业态。积极拓展网络民生服务新模式,促进信息消费快速增长。 |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
2020年 |
33 |
构建统筹协调的组织支撑。各地、各部门要积极研究涉及本地区、本领域的新动能发展问题,分领域制定培育壮大新动能工作方案。不断优化新产业新业态的行业管理和产业发展资源配置,逐步健全新兴经济领域协调机制,强化立法、执法和产业发展等职能的衔接。健全对落实培育新动能相关政策措施情况和开展先行先试、探索创新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新动能发展的舆论宣传,营造健康发展环境。 |
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牵头负责 |
2020年 |
34 |
在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投标活动中,不得设置会员注册、资质验证、投标或者竞买许可、违法强制担保、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等限制性条件变相歧视新创办企业,逐步加大对新创办企业的支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创新的政策规定,鼓励、扶持自主创新产品的研究和应用。 |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牵头负责 |
2018年 |
35 |
完善优先应用新技术新产品的支持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重点推进按病种付费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物按规定纳入医保目录。对经省级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按规定给予补助。推进大型智能设备融资租赁。鼓励企业到境外投资并购,开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对企业通过自建、合资、合作、并购等方式设立海外研发中心和境外营销网络给予建设资金补助。 |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安徽银监局、安徽保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20年 |
36 |
优化金融支持体系。激励引导创投机构加大对新创办企业的投资,完善基金资本对接“三重一创”、制造强省等重大发展战略。加大对新兴经济企业股权、债权、知识产权融资的支持力度。 |
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政府金融办、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20年 |
37 |
完善统计调查支撑机制。建立新兴经济领域市场主体统计调查和监测分析制度。利用互联网平台开辟直报渠道,方便企业报送数据。开展新兴经济活动核算研究,探索新经济核算方法,科学测算新经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分析研判新经济发展趋势。 |
省统计局牵头 |
2018年 |
2017年6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6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起草背景及过程
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是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和实体经济升级的重要途径,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着力点。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2017年第1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意见》,1月16日以国办发〔2017〕4号印发实施,意见重点围绕创新管理优化服务提出了方向性和建设性的政策,为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提供了保障,给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省政府办公厅批转我委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为此,我委及时成立起草小组,赴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汇报衔接贯彻落实工作,详细了解文件出台的背景、国家相关要求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同时,书面商请省有关单位研究提出具体贯彻措施,并与相关负责同志就下一步各项措施落实进行了充分沟通。在认真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文件体例框架,结合我省实际,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2017年6月7日,省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包括五部分,共19条,约9000字。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第二部分到第五部分是具体措施。
(一)总体要求。
《实施意见》提出了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工作思路,明确了2020年发展目标。
一是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行政管理、优化公共服务,进一步激活市场机制;以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三重一创”和制造强省建设为引领,以双创、“互联网+”和大数据行动为抓手,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利用新技术、新业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创造更多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新模式,大力振兴实体经济,为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目标任务。到2020年,政府服务的响应速度和水平大幅提升,包容和支持创新发展的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全省创业创新生态持续优化,人才、技术、知识、数据资源更加丰富。争取建成10个左右千亿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制造业新模式、农业新业态和服务业新领域,新动能基本形成,实体经济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显著提高。
(二)具体措施。
《实施意见》从提高政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探索包容创新的审慎监管制度、激发新生产要素流动的活力、强化支撑保障机制建设4个方面,提出17条政策措施。
一是提高政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方面,提出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加快法规政策动态调整、鼓励先行先试、提高创业创新服务效率4项措施。主要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角度,围绕打造动态调整、快速响应、便捷高效的政府服务提出了一系列举措,涉及工商、财税、知识产权、法规调整等多个方面。
二是探索包容创新的审慎监管制度方面,提出建立公平开放的市场准入制度、健全信用约束机制、探索动态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完善风险管控体系、构建多方参与的治理体系等5项措施。主要围绕进一步激活市场机制,放宽政策限制,突破制度羁绊,鼓励积极探索等提出了一系列放宽准入、审慎监管、防范风险的措施。
三是激发新生产要素流动的活力方面,提出完善智力要素集聚流动机制、完善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机制、强化科技成果加速转化应用机制、创新新技术新业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模式等4项措施。主要为新动能加速集聚创造条件,提出了一系列推动人才、技术、数据、产业发展资源等合理流动的措施。
四是强化支撑保障机制建设方面,提出构建统筹协调的组织支撑、支持新技术应用、优化金融支持体系、完善统计调查支撑机制等4项措施。主要从组织协调、采购、金融和统计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更好服务新产业新业态健康发展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