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废旧物资收购发票管理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废旧物资收购发票管理的补充通知 【全文废止】
琼国税发〔2003〕418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3-12-23
USHUI.NET®提示:根据《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7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洋浦国家税务局:
《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废旧物资收购发票管理的通知
》 (
琼国税发〔2003〕2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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