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优策网提示:根据《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若干增值税规范性文件引用法规规章条款依据的通知》 ( 粤国税发〔2009〕69号
)规定,中“海关完税凭证”修改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根据《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 年 5 号)规定,废止省国税局转发意见中有关废旧物资发票管理的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所转发文件第一段、第一条至第三条中的“废旧物资发票”内容废止;附件1《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办法》第三条废止;附件2《废旧物资发票稽核办法》失效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