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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及省直管县科技局、卫生计生委,各有关单位:
2017年10月26日
安徽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安徽省临床医学发展,做好我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规划布局、建设运行及管理,参照《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中心是面向我省疾病防治需求,以提高我省临床诊疗水平为宗旨,以临床应用为导向,以省内临床诊疗水平领先的医院为主体,以省、市、县(市、区)医院共同参加组成的疾病诊疗协同网络为支撑,开展临床疾病诊疗技术研究、成果转化、推广应用、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的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省级科研平台。
第三条 中心的主要任务是:
(一)根据中心的建设方向,围绕本领域疾病防治的重大需求和临床诊疗中存在的共性技术问题,选择重点诊疗病种,开展相关疾病的临床研究,提高本领域疾病诊疗技术水平;
(二)与二、三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搭建疾病诊疗协同网络,开展临床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业务培训,带动本领域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的整体提升;
(三)加强领军人才和业务骨干的培养,打造一支与学科发展相适应的创新团队。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 省科技厅、省卫生计生委是中心的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全省中心的布局规划;
(二)批准中心的建立、调整和撤销;
(三)组织开展对中心的绩效评估和检查;
(四)研究制定支持中心建设和运行的相关政策措施。
第五条 中心依托的法人单位是中心建设的责任主体(以下简称“依托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本单位中心的申报;
(二)负责中心的建设实施,为中心建设提供人、财、物等相应的条件保障;
(三)建立健全中心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有利于中心发展的管理和运行机制;
(四)做好中心开展临床研究的条件保障工作。
第六条 协同网络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是:协助中心开展协同研究、成果推广、人才培养和地方服务等工作。
第三章 申报和评审
第七条 申报中心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的牵头单位必须是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具有省内一流的临床医学研究设施和条件保障,具备病例床位资源优势,在申报领域的临床诊疗水平处于国内先进、省内领先;
(二)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优势明显,拥有学术水平高、临床经验丰富,在省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学术带头人,拥有一定数量、结构合理和较高水平的临床研究人才团队,能够广泛开展国内外临床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
(三)临床医学研究能力突出,近5年内,在申报领域取得标志性的临床科研成果,牵头主持过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学术影响和诊疗技术方面处于省内本领域领先水平;
(四)中心按照本领域疾病防治重点和实际需求,搭建覆盖省、市、县(市、区)医院紧密协同的疾病研究协同网络,其中,三级医院不少于5家,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不少于8家;
(五)能够对拟申报的中心建设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第八条 中心申报、评审程序:依托单位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安徽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编制提纲见附件1)。省科技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并会同省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重点包括建设中心的必要性、临床研究的能力、诊疗水平和保障条件等工作基础情况,研究网络建设的组织构架和运行机制,建设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等。
第九条 管理部门根据综合评审结果,综合考虑我省临床研究发展需求、医学科技发展整体布局等因素,择优选择中心的依托单位,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第十条 管理部门对通过社会公示的中心发文予以正式确认。
第十一条 依托单位收到管理部门的中心建设确认文件后,向省科技厅提交建设方案(编制提纲见附件2),由省科技厅会同省卫生计生委审定后开展中心建设工作。
第四章 运行管理
第十二条 中心依托所在的法人单位建立,依托单位是中心和研究网络建设的责任主体,依托单位优先保障中心建设发展所需的人、财、物等条件。
第十三条 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负责中心建设、运行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中心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负责对本中心的战略规划、研究方向、重点任务及网络建设等提供咨询指导。
第十五条 中心应科学规范地组织开展临床研究,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
第十六条 中心创建期限一般为2年。确有合理原因需延期的,原则上可延期1次,时间不超过1年,并经依托单位签署同意后,报省科技厅批准。
第十七条 中心实行年度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每年各中心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编写《安徽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3),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工作报告经依托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省科技厅。
第十八条 管理部门和依托单位以科研项目、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国际合作、重点学科建设等多种形式支持推进中心的建设和发展。
第五章 绩效评估
第十九条 管理部门对中心实施绩效管理,原则上每3年对中心开展一次绩效评估。
第二十条 评估内容重点包括中心的建设水平、科研产出、公共服务等方面。评估方式包括材料评估、现场考核和综合评价等。
第二十一条 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档。依据绩效评估情况,对评估结果优秀的中心予以重点支持;对评估结果不合格的中心,责成限期整改;对连续两次评估不合格的中心予以撤销。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中心统一命名为“安徽省XXX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并按照统一格式制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安徽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参考格式)
2.安徽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方案(参考格式)
3.安徽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参考格式)
附件1
安徽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
申报领域:
申报中心名称:
依托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填 写 说 明
一、申报书由中心依托单位提交意见并签章。
二、申报书中的依托单位名称,请按规范全称填写,并与依托单位公章一致。
三、申报书中文字须用宋体小四号字填写,1.2倍行间距。
四、凡不填写内容的栏目,请用“无”标示。
五、申报书用A4纸打印、装订、签章。一式四份报省科技厅。
六、表格内各栏如填写不下,可自行顺延加页。
安徽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
申报中心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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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疾病领域或 临床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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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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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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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中心负责人 相关信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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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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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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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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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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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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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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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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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书概述(限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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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单位建立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优势及基础(包括与申请领域相关的研究基础,取得的成效,平台建设和临床资源情况等,以附录形式提供课题、奖励、论文、多中心临床研究、样本资源库、核心团队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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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动本领域临床及转化研究的总体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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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心建设方案和网络构架设想(中心的组织构架、运行机制、核心人员、网络构架、成员分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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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研究目标及重点任务(结合对本领域的现状分析,研究提出近期研究目标和远期设想,相关指标应明确可考核;突出临床实际需求,研究提出本中心的重点研究任务,针对各具体研究任务进行任务分解并提出任务分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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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附件目录(包括依托单位的承诺书:对中心及网络建设提供人员、硬件、资金保障等方面的说明及承诺;获得课题奖励、论文、多中心临床研究样本资源库、核心团队情况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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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单位 意见 |
签名/盖章:年月日 |
附件2
安徽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方案
疾病领域
临床专科:
中心名称:
依托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填 写 说 明
一、方案中由中心依托单位提交意见并签章。
二、方案中的依托单位名称,请按规范全称填写,并与依托单位公章一致。
三、方案中文字须用宋体小四号字填写,1.2倍行间距。
四、凡不填写内容的栏目,请用“无”标示。
五、方案用A4纸打印、装订、签章。一式四份报省科技厅。
六、表格内各栏如填写不下,可自行顺延加页。
安徽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方案
中心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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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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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领域或 临床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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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主任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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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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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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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联系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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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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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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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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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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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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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限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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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心建设方案 1.分阶段的建设目标及考核指标。 2.体系建设整体构想及分阶段的年度工作计划(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及网络的组织构架、主要单位和任务分工;对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及网络的管理制度及运行机制的考虑,包括资源整合方式和协同研究模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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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研究工作方案 1. 分阶段的研究目标及考核指标。 2. 任务分解:突出临床实际需求,研究提出本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重点研究任务,针对各具体研究任务进行任务分解并提出任务分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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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普及推广方案 1. 分阶段的推广目标及考核指标。 2. 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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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主任 意见 |
签名: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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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单位 意见 |
签名/盖章:年月日 |
附件3
安徽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20 年)
疾病领域:
临床专科:
中心名称:
依托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填 写 说 明
一、报告由中心依托单位提交意见并签章。
二、报告中的依托单位名称,请按规范全称填写,并与依托单位公章一致。
三、报告中文字须用宋体小四号字填写,1.2倍行间距。
四、凡不填写内容的栏目,请用“无”标示。
五、报告用A4纸打印、装订、签章。一式四份报省科技厅。
六、表格内各栏如填写不下,可自行顺延加页。
安徽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中心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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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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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领域或 临床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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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主任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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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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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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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联系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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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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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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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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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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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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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度进展概述(限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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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取得的研究成果情况 1.新承担的临床研究课题(包括国家及省级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自然科学基金等)。 2.重大疾病防治关键技术突破或成果情况(防治技术、诊疗规范、指南采纳等数据;发表临床研究文章:核心期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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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研究成果普及推广情况(普及推广情况:推广的新技术/规范数量及范围、培训的机构数及覆盖的人员数、技术/规范的推广应用、社会经济效益和效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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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台建设和人才培养情况 1.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情况及协同网络运行的基本情况(包括网络主要成员单位和人员等相关数据)。 2.人才培养情况(领军人才、技术骨干、创新团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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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心管理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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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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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主任 意见 |
签名: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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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单位 意见 |
签名/盖章: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