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国税函〔2004〕447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4-05-19
USHUI.NET®提示:根据《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第10号)规定,市局补充内容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9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厉打击虚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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