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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新认定的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批复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新认定的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批复
皖国税函〔2004〕246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4-06-08

USHUI.NET®提示:根据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全文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规定,现行有效

宿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新认定的商贸企业申请超限量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示》(宿国税发〔2004〕49号)悉。对于新认定的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