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意见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意见

深府〔2013〕5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精神及国家、省关于老龄事业发展的工作部署,积极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让老年人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关注老人就是关注每一个人的未来。养老服务水平是城市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事关广大老年人的切身利益,事关每个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加快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是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是释放消费需求、优化产业结构、增强经济活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当前,深圳正加速走向人口老龄化,预计2020年左右进入老龄化社会。但是,全市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总体相对滞后,设施偏少、水平较低、人才短缺等问题凸显。各区各部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把加快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面推进。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提出“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要求,牢固树立“深圳质量”的理念,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创新体制、开放合作、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原则,统筹规划、系统推进,促进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加快发展、创新发展、科学发展。

  (二)主要目标。

  加强顶层制度设计,明确基本养老服务和非基本养老服务的提供主体、监管运营机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及老龄服务事业产业政策、标准体系和供给机制。到2015年,每千名户籍老人养老床位数40张,每个街道至少建成1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100%。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老龄服务产业,提供多元化养老服务,逐步提高老龄服务产业增加值在GDP和服务业增加值中的比重,努力把深圳建成全国重要的老龄服务产品研发、制造及营销城市。

  二、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三)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

  探索对长期护理老人的家庭成员给予补贴等优惠政策,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引导和鼓励基层医疗单位、物业公司等开设看护老人床位,扶持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以上门入户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疏导、营养保健和康复服务。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券服务功能和支付方式。依托智慧城市建设进行资源整合,健全全市老年人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

  (四)全面加强社区养老服务。

  各区在每个街道资助、建设1家以上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主要提供生活照料、康复理疗、精神慰藉和紧急救助等服务。鼓励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为“三失”(失能、失智、失独)老人和高龄老人提供疾病防治、康复和护理服务。在新建、改(扩)建住宅小区时同步规划、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对已建住宅小区进行适老性改造。在保障性住房有富余的小区,安排一定比例房源用于养老服务。积极引导社会资源,发挥市场作用,探索新型养老社区建设和运营机制。

  (五)加快发展机构养老服务。

  重点发展供养型、护理型养老设施和床位,建设临终关怀护理床位,优先保障“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三失”等特殊困难老人需求。加快市养老护理院、市社会福利中心(新址)和各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推进街道敬老院设施改造和运营模式创新。改革、完善公办公营养老服务机构人事、分配制度和管理方式。到2015年,政府补贴改造临终关怀服务床位300—500张,各区规划、建设养老床位达到每千名户籍老人40张以上。

  (六)发展老年乐龄服务。

  持续开展“老人节”敬老月系列活动,广泛开展“老年宜居社区”、“敬老文明号”等创建评比活动。提高老年人优待证信息化水平,提升老年人优先优待服务。推动公共场所向老年人开放,办好老年大学、电视节目和报刊。开发老年人再就业岗位,鼓励开展老年人就业服务。培育各类老年人组织,发挥基层老年协会作用,倡导老年人志愿服务“银龄行动”。

  (七)探索养医结合和异地养老新模式。

  民政、卫生部门应加强协作,建立共管养老护理机构和护理人员的制度,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并在其内设失能老人护理床位,特别是临终关怀服务床位。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可定为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定点单位。鼓励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开展治疗、转诊服务。探索与外地合作开展养老服务,加强深港养老护理转诊合作,推进两地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互认,聘请香港、澳门等地专业人才来我市任养老服务督导。

  (八)强化老龄服务评估监管。

  培育和发展老龄服务产业行业协会。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对老年人健康、收入、家庭等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享受基本养老服务的层级类型、轮候顺序。制定老龄服务行业规范和标准,建立老龄服务准入、竞争和退出机制。建立老龄服务专业人才和机构资质评估、认证、管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养老服务收费。

  三、培育发展老龄服务产业

  (九)加强老龄服务产业发展规划。

  结合我市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制定老龄服务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搭建老龄用品和养老服务供需对接平台,大力支持老龄服务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探索建立老龄服务产业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逐步提高老龄服务产业增加值在GDP和服务业增加值中的比重。

  (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龄服务。

  优化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企业申办程序,推动老龄服务产业向社会资本开放。鼓励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建养老设施和养老社区。探索民办养老机构“一照多址”登记管理制度,促进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运营。引进港澳台资金及外资兴办、运营养老设施,发展老龄服务产业。探索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运营新模式。

  (十一)鼓励开发老龄服务产品。

  鼓励开展老龄生活照护、医疗康复、饮食服装、营养保健、休闲旅游、文化传媒、金融、房地产等方面的老龄服务产品研发、生产、营销,培育一批老龄服务产业龙头企业,打造一批老龄用品品牌,使老龄服务产业成为生命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十二)拓宽老龄服务产业融资渠道。

  将老龄服务产业纳入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规划,由财政安排一定资金予以扶持。探索上市融资、公益创投和BOT建设等方式,吸引国内外社会资本投资老龄服务产业。探索引进社保基金和金融保险机构来深发展老龄服务产业。积极申请成为民政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重点支持城市。

  四、创新完善扶持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体系

  (十三)加强老龄服务队伍建设。

  把老龄服务人才纳入我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制定老龄服务专业人才薪酬标准,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培训,支持养老服务人员经培训持证上岗。与境内外教育培训机构开展交流合作,对养老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