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渝府办发〔2015〕14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渝府发〔2022〕17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推进产教融合,深化校企合作,增强职业教育适应需求、服务发展的能力,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围绕全市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集群发展,以“政府引导、市场驱动、行业协调、产教融合”为总体思路,以市场需求和促进就业为导向,整合教育资源和生产要素,探索建立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职业院校与重点企业、人才培养与就业保障紧密结合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新机制。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探索建立股份制、混合所有制产学研合作新模式。引导校企双方在自愿、自主的基础上,建立全面、深入的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双赢。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统筹协调。全市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统筹力度,编制与产业发展紧密衔接的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制定和落实促进校企合作的专项政策,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保障措施。

  ——产教互动、整体融合。提高职业教育借助产业发展和助推产业发展的能力。引导行业组织和企业主动参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职业院校深度介入生产经营和产品研发全过程。

  ——市场驱动、创新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共同利益为纽带,搭建资源共享、融合发展平台,支持多元主体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创新校企互为依存、利益攸关、共同发展的新机制。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建立适应重庆产业发展需要,符合现代职业教育本质特征的校企合作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校企合作政策保障体系、组织管理体系、监督评价体系,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新机制,实现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的有机对接,全面提升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合作机制。

  健全职业教育行业协调机制,发挥行业指导作用。建立经常性的产教、校企对话协商机制和工作平台,促进信息交流,拓展合作渠道,密切人才培养与行业企业人才需求的联系,为重点产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企业竞争力和劳动者素质提供有力支撑。校企双方联合建立人才培养工作协调机制,参照职业(岗位)能力标准,开发专业和课程标准,健全专业教学规范。建立企业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专业教师互派挂职制度,共同开展技术攻关、产品研发,参与指导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评价。

  (二)扩大合作范围。

  以人才培养为纽带,促进校企双方充分利用设施设备、资本、智力、信息等开展深度合作,把行业、企业举办或具有深厚行业背景的职业院校建设成为本行业、企业技术技能人才培训中心。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建实训基地或实训工厂。鼓励企业把校企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发挥技术、设备、信息、人才等优势。职业院校应主动适应市场需求,为企业提供智力支撑和技术技能积累。

  (三)深化合作领域。

  支持“进企办学”和“引企入校”,鼓励职业院校把实训场所办在企业,企业把车间建在学校。引导校企合作由单纯的订单培养、接纳实习就业等浅层合作,向紧密型、资本型、互动发展型转化,实现校企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合作双赢。

  (四)创新合作方式。

  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建技术研发中心,联合开展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推进教学科研成果的应用。推动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共建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技术技能实训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引导企业以设备、场地、技术、资金等多种形式向学校注资,学校以校舍和教育资源入股,明确校企双方职责和利益,形成产权合作关系,促进企业与学校的共同发展。职业院校教师和学生拥有知识产权的技术开发、产品设计等成果,可依法在企业作价入股。

  (五)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积极推行校企深度合作,大力推广符合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律的现代学徒制、“二元双制”、“工学结合”等人才培养模式,采用“订单”、“定向”、“定岗”及“企业冠名班”等与企业岗位需求紧密对接的多种培养培训模式,实现学校培养目标与企业人才需求、学校招生与企业招工、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技师与教师、学生与学徒、实习与就业等深度融合。

  三、重点项目

  (一)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

  根据产业和职业教育的发展需求,开展多元投资主体共建职业教育集团试点。按照市场导向、利益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吸引多元主体参与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在集团的架构下,通过组建产学研联合体或其他经济实体,合作建设专业实验室、实训实习基地或产教结合工厂,合作成立公司,承担职工培训,开展订单培养,设立企业奖学金、助学金,进行产学研项目开发与合作等。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和重点行业要组建由行业龙头企业、企业集团或骨干职业院校牵头的校企紧密合作型职业教育集团。健全已建职业教育集团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职业教育集团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职业教育集团办学活力,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深化校企合作成为教育型企业。

  (二)建设职业教育园区。

  围绕电子信息、汽车、先进装备制造、材料、绿色合成化工、能源及消费类制造等支柱产业及智能机器人、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支持在主城区、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等产教聚集区域建设职业教育园区,通过空间靠近组合,融合职业教育资源和工业园区生产要素,鼓励职业院校入驻有关产业(工业)园区,建立与园区互动联系机制,促进产教协同发展。

  (三)孵化“产学研”联合体。

  创新职业教育产学研一体化投融资机制,设立有创投机构、职业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单位参加的风险投资基金,推动产学研合作,降低各合作方风险。加快产学研一体化成果转化,依托龙头企业和高等院校重点培育10个产学研联合体,服务十大新兴产业集群,逐步实现生产、教学、科研协同发展,促进技术技能的积累与创新。

  (四)建设骨干实训基地。

  规划建设一批校企合作示范项目,引导校企双方深度融合,全面合作。到2017年,以重点工业园区为依托,建设8—10个校企合作示范基地;以公共实训基地为龙头,建设6个多方投资、合作营运的开放式、兼具生产和教学功能的公共实训中心;支持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重庆集训基地等,建设18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到2020年,以骨干企业为基础,建设100个(其中国有大中型企业建设30个)教师实践基地和学生实训示范基地,以职业院校为依托,建设150个专业实训基地(中心),基本满足全市职业院校师生实践、实训及重点骨干企业职工培训的需要。

  (五)运用“互联网+”推动校企合作。

  建立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