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府办〔2016〕40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旅游局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5月13日
广东省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 (
国办发〔2015〕62号)精神,加快推动旅游业供给侧改革和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深入推进全国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区和旅游强省建设,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改造提升旅游基础设施
(一)完善旅游交通基础设施。提高旅游支线公路等级和相关配套设施,推进旅游景区间路网连接和换乘设施衔接,形成便捷的旅游交通体系。制定广东省旅游景区(点)公路交通标志设置指引,完善景区交通配套标示体系。结合景观林带改造建设旅游风景道,进一步优化绿道旅游配套设施。支持探索“互联网+交通”的模式,发展便捷出行方式。加快通用航空业与旅游融合发展,打造全国重点通用航空综合服务保障基地。(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林业厅、旅游局)
(二)加强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和咨询中心建设。以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湛江、梅州、韶关市为重点,分步完善全省旅游集散中心网络体系。到2018年,实现旅游城市、旅游线路以及3A级以上景区、重点乡村旅游区、游客集聚的公共区域等咨询服务全覆盖。(省交通运输厅、旅游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创新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模式。树立“主客共享”的理念,完善“以商建厕、以商管厕、以商养厕”机制,探索将旅游厕所建设、维护管理与商业店铺结合,用经营场所的场租收益、广告收入等补贴厕所管理维护费用,实现建管结合的良性循环,推动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全面升级。到2017年,全省改扩建旅游厕所4505座,实现“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目标。(省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二、拓展旅游投资新领域
(四)统筹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发展。编制广东省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发展指引,细化完善营地管理规范、安全救援等措施。到2020年,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建设50个自驾车房车营地。(省旅游局、交通运输厅、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
(五)加快邮轮旅游产业发展。支持深圳太子港邮轮母港建设国内自主邮轮全产业体系和邮轮旅游发展试验区。推动华南邮轮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办好“海峡两岸暨内地与港澳邮轮游艇合作发展大会”。推动粤港共建国际性邮轮母港群,整合“一程多站”产品,大力开发邮轮旅游产品,探索创新便利签证等出入境政策。(省旅游局、口岸办、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港澳办,中直驻粤口岸查验单位)
(六)培育发展游艇游船旅游。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率先在广东自贸试验区范围内探索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探索推行自贸区港澳游艇“定点停靠,就近联检”管理模式。推动游艇码头泊位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广州、深圳、珠海、惠州、汕头、中山、江门和湛江等市建设游艇旅游示范基地。依托珠江水系发展游船旅游产业。初步形成互联互通的游艇游船休闲旅游线路,培育形成游艇游船大众消费市场。(省自贸办、旅游局、口岸办、港澳办、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海洋渔业局,中直驻粤口岸查验单位)
(七)着力打造特色旅游城镇。将新型城镇化建设与旅游特色小镇产业发展结合,注重历史文化保护,体现岭南特色。重点推动旅游名镇名村、农业休闲与乡村旅游示范县(镇、点)、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和文化特色镇建设,完善旅游配套设施,优化旅游休闲环境,提升旅游服务功能。到2020年,建设100个主题鲜明、功能完善,生产生活与生态融合的特色旅游城镇和旅游小镇。(省发展改革委、旅游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厅、海洋渔业局)
(八)大力开发休闲度假旅游产品。编制实施美丽海湾建设规划,继续完善省内八大海湾和海岛旅游圈,提升滨海旅游发展水平。依托景观林带、绿道、南粤古驿道,加快推动环城市休闲度假带建设。重点开发丹霞山、鼎湖山、南昆山、罗浮山、天露山、西樵山、阴那山等山地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充分挖掘氟泉、氡泉、热矿泥、冷泉、双料温泉等珍稀温泉资源优势,坚持多元化、特色化、国际化方向,打造“泉在广东”系列温泉精品。支持鼓励重点景区和旅游城市发展特色旅游演艺节目。(省旅游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厅、海洋渔业局)
(九)加快旅游装备制造业集聚发展。推动省内旅游装备制造业提质增效、集聚发展,支持中山游戏游艺,深圳户外安全装备与休闲运动设备,广州、佛山水上娱乐设施,珠海、中山、湛江游艇等旅游装备制造企业自主品牌创新研发,按规定享受国家和省鼓励科技创新政策。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与国外先进旅游装备制造企业开展合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旅游局)
(十)加快实施“互联网+旅游”战略。加快推动旅游公共区域及场所无线网络、3G/4G等基础设施的覆盖。建立省、市、县三级旅游数据体系,开展旅游大数据服务中心、大数据营销示范监测中心等项目建设,推进旅游部门与公安、交通、商务、环保、工商、气象、口岸、海关、检验检疫、边检等单位数据共享,推动旅游公共信息数据向社会开放。与国内大型互联网企业合作构建旅游服务云平台,拓宽移动支付在旅游业的应用范围。支持在线旅游平台发展,整合上下游产业链资源要素,推进旅游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区)开展“互联网+旅游”创新示范试点建设。建设一批智慧旅游乡村、景区、企业。到2020年,全省3A级以上景区和3星级以上饭店实现免费无线网络全覆盖,全省4A级以上景区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盖。(省旅游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环境保护厅、工商局,气象局,中直驻粤口岸查验单位,省通信管理局)
(十一)推进全省旅游目的地体系建设。支持省级旅游产业园区、高端旅游项目和大型旅游企业创新发展,全面建设世界级旅游休闲目的地。依托清远长隆国际森林度假区、广州万达文化旅游城、华侨城顺德欢乐海岸、珠海海泉湾扩建项目等旅游重大项目开发建设,逐步形成特色鲜明的旅游目的地体系。支持中山孙中山故里旅游区、江门开平碉楼文化旅游区、惠州西湖旅游景区、广州塔。珠江黄金水段旅游景区和肇庆星湖旅游景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支持惠州巽寮湾旅游度假区、广州从化新温泉旅游度假区、揭阳大北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制定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标准,重点推动县、镇一级创建工作。推动深圳、珠海、中山市和江门开平、台山,惠州博罗、龙门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力争2018年底前通过国家评审。(省旅游局、发展改革委、国资委)
(十二)深化“一带一路”旅游投资合作。积极搭建对外旅游投资合作平台,重点推动广东旅游企业赴南太平洋岛国、东南亚、中东、非洲、中亚等新兴市场国家和地区开展旅游投资,联合当地企业合作建设酒店和景区。开展客源互送、人才培训等合作。积极开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旅游线路,推动在相关国家设立旅游推广中心和服务机构。(省旅游局、商务厅、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培育旅游消费新热点
(十三)打造高端商务旅游品牌。延伸商务旅游内涵,推动商务旅游向观光休闲旅游转化。发挥我省大型国际展会集中、通关便利等优势,大力发展高端商务旅游和会展旅游,打造高品质商务旅游产品。建设一批集考察观光、休闲旅游、商贸交流于一体的商务旅游综合体。(省旅游局、商务厅)
(十四)积极发展红色旅游。编制实施广东省红色旅游三期规划。深入挖掘我省原中央苏区县旅游资源,大力提升广州黄埔陆军军官学校旧址、中山孙中山故居和纪念馆、梅州梅县叶剑英元帅纪念馆等11个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打造环珠三角红色城市游、东江纵队风云绿道游、红动粤东游等10条经典红色旅游线路。(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旅游局)
(十五)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和老年旅游。挖掘岭南药膳养生文化内涵,完善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产品体系,重点培育一批以中医药养生保健、健康体检和南药种植加工为主题的旅游企业,积极推动建设全国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鼓励培育符合我省特点和老年人需求的养生保健、暖冬养老等老年旅游产品。(省旅游局、卫生计生委)
(十六)大力发展研学旅行。加快省内研学旅行基地、研学产品和线路开发建设,构建相关服务标准和服务体系。探索完善研学旅行安全保险体系及相关管理办法。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学校的研学交流,整合全省研学旅行资源,提升港澳台青少年研学基地服务质量和水平。到2020年,组织广东与港澳台地区双向游学累计达到20万人次。(省旅游局、教育厅、港澳办、台办、发展改革委、文化厅,团省委,广东保监局)
(十七)提升岭南特色旅游购物市场水平。加快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推动广州白云、深圳宝安等机场口岸,深圳福田、皇岗、沙头角、文锦渡口岸,珠海闸口口岸设立进境免税店。加大对广州天河路、北京路商圈和深圳东门老街、佛山岭南新天地、潮州牌坊街、揭阳阳美玉都等购物街区的宣传推广力度,大力发展在线旅游商品销售。扎实推进旅游商品创业创新,鼓励市场主体在设计包装、品牌塑造等方面打造岭南特色旅游商品体系。支持专业批发市场、城市大型商业综合体和跨境电商推出旅游购物项目。(省口岸办、旅游局、商务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
四、促进乡村旅游提质增效
(十八)引导乡村旅游特色化、智慧化发展。以全域旅游发展理念为指导,结合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加强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