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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制、使用《中国居民身份证明》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制、使用《中国居民身份证明》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发〔1994〕25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829号规定,自2008年10月1日起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