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皮卡”改装的“旅行车”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皮卡”改装的“旅行车”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5]217号 2005-03-18
USHUI.NET®提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33号
)规定,自2006年4月1日起全文失效。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国税发〔200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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