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9〕28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4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现就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