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7号)规定,重新公布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湖南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 (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9号)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
现将《湖南省国税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予以发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从2011年9月1日起执行,《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国税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湘国税发〔2010〕52号
)同时废止。
湖南省国税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基准
类型 |
具体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执行标准 |
税务登记管理 |
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
(一)纳税人自行申报办理的: 1.逾期30天以下的,对个体工商户处10元以下罚款,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100元以下罚款; 2.逾期30天以上180天以下的,对个体工商户处10元以上30元以下罚款,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3.逾期180天以上的,对个体工商户处3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二)在责令限期改正期内办理的,对个体工商户处3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三)在责令限期改正期过后逾期办理的,对个体工商户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四)在税务机关按规定进行相应违法违章处理时,纳税人拒不接受处理,或暴力对抗、煽动组织他人共同对抗等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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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三款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未造成未缴或少缴税款的,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
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在责令限期改正期内纠正的,对个体工商户处50元以下罚款,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三)在责令限期改正期过后仍拒不纠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四)在税务机关按规定进行相应违法违章处理时,纳税人拒不接受处理,或暴力对抗、煽动组织他人共同对抗等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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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纳税人通过提供虚假的证明资料等手段,骗取税务登记证的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纳税人通过提供虚假的证明资料等手段,骗取税务登记证的,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涉嫌其他违法行为的,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
(一)未造成未缴或少缴税款的,处500元以下罚款。 (四)纳税人涉嫌其他违法行为的,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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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
(一)扣缴义务人自行申报办理的: 1.逾期30天以下的,对个体工商户处10元以下罚款,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100元以下罚款; 2.逾期30天以上的,对个体工商户处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二)在责令限期改正期内办理的,对个体工商户处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三)在责令限期改正期过后逾期办理的,对个体工商户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6、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纳税人自行申报办理的: 1.逾期30天以下的,处100元以下罚款; 2.逾期30天以上的,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二)在责令限期改正期内纠正的,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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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簿凭证设置管理 |
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在责令限期改正期内纠正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 |
2、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
(一)在责令限期改正期内纠正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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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纳税人自行申报办理的: 1.逾期30天以下的,处100元以下罚款; 2.逾期30天以上的,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二)在责令限期改正期内纠正的,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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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在责令限期改正期内纠正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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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一条 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未造成税款损失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四)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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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申报管理 |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纳税人同一年度内第一次发生该违法行为时,对个体工商户处30元以下罚款,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200元以下罚款。 (二)纳税人同一年度内第二次发生该违法行为时,对个体工商户处3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三)纳税人同一年度内三次以上发生该违法行为时,对个体工商户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四)在税务机关按规定进行相应违法违章处理时,纳税人拒不接受处理,或暴力对抗、煽动组织他人共同对抗等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