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鲁国税函[2008]286号 2008-10-6
USHUI.NET®提示:根据《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或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5号)规定,现行有效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切实提高加强普通
发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发票是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商事凭证,也是税收管理和税务稽查的主要依据。目前,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十分猖獗,应开不开、虚开发票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各级国税机关应紧密结合当前实际,深刻剖析普通
发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普通
发票管理工作。要充分认识普通
发票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级国税机关应将普通发票的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并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实。要充分考虑普通
发票管理的实际需要,在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普通
发票管理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各级国税机关要对照省局关于加强普通
发票管理的通知要求,集中人员,集中时间,组织业务骨干对近年来普通
发票管理工作进行分析和梳理,查摆问题,剖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积极改进和完善普通
发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
发票管理制度。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根据总局“机具开票,逐笔开具;有奖发票,鼓励索票;查询辨伪,防堵假票;票表比对,以票控税”和省局
发票管理长效机制的要求,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和办法,为基层国税机关加强
发票管理提供切实有效的依据。要积极探索研究信息化条件下普通
发票管理的新思路和新方法,把普通
发票管理与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税源管理协调统一,将
发票管理贯穿于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各个环节中,齐抓共管,努力营造和谐的普通
发票管理秩序。
二、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各重点环节的管理
(一)切实加强普通发票印制管理
1、加强对普通发票印制企业的监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普通发票防伪专用品管理的通知》的要求,省局于今年初对全省普通发票承印厂家发票防伪专用品的订购、仓储、调拨、使用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责令承印厂家限期整改。相关市局要按照整改意见,监督承印厂家建章立制,完善措施,认真整改,促使普通发票承印厂家加强发票印制各环节的管理,确保发票印制数据和防伪专用品的安全。省局将适时对发票防伪专用品存在问题的承印厂家组织复查,对经复查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印制资格;对故意泄露发票印制数据、发票编码规则的承印厂家,一经发现严肃处理,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合理准确编制普通发票印制计划。目前,全省国税机关监制的各类统一发票和企业冠名发票多达260多种,繁多的发票种类,不仅给广大消费者准确识别发票真伪带来困难,而且增加了各级国税机关印制、保管成本,给管理增加了难度。各市要认真总结普通发票印制管理工作经验,区分不同发票票种编制发票印制计划。对行业统一发票,应根据所辖纳税人行业分布、规模大小、经营周期,对本单位各种普通发票需用情况进行科学统计和合理预测,准确编制印制计划;对企业冠名发票,在企业申请的基础上,由市局编制不超过1年使用量的印制计划,以免因超量编制计划造成不必要损失。
3、严格企业冠名发票的审批。纳税人因发票使用量大,开具要求特殊,国税机关提供的统一版式发票确实不能满足需要、且能按规定向国税机关报送发票开具信息的,可书面申请印制企业冠名发票。对申请使用企业冠名发票的纳税人,市局要严格按照规定审核批准。
(二)不断规范普通发票领购管理
1、优化普通发票领购服务。纳税人申请领购普通发票行政许可取消后,一方面降低了纳税人领购普通发票的“门槛”,另一方面给基层国税机关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当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提出领购普通发票申请后,主管税收管理员应根据纳税人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限内深入纳税人生产经营地开展实地核实,按照“限版、限量、严控”的原则,减少大版位发票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准确核定纳税人领购普通发票的种类、版位、数量以及购票方式,核发《发票领购簿》,通知纳税人按规定程序领购发票,为落实全面开票制度奠定基础。
2、认真落实发票验旧制度。领购发票原则上实行验旧购新制度,因此各级特别是基层税源管理部门应立足实际,加强对普通发票的验旧管理。税源管理部门要依托综合征管软件,定期查询纳税人领购记录,最大程度地防止纳税人在领购发票三个月后逾期办理发票验旧。发票验旧人员在验旧发票时,应在抽查发票填写内容是否齐全、是否按号码顺序填开发票的基础上,按发票开具月份汇总计算销售额,准确录入综合征管软件V⒉0“发票交旧验旧”模块,以有效避免因数据错误导致税收分析预警系统发布预警信息。
(三)有效提高普通发票开具质量
1、坚持完善全面开票制度。近年来,全省各级严格按照省局统一要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在商业零售领域实行了全面开票制度,对强化
发票管理、堵塞征管漏洞、增加税收收入起到了促进作用。随着税收征管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的逐渐深入,对普通发票全面开票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各级要围绕普通发票全面开票制度的落实,创新工作思路,完善管理措施,强化日常管理,严格目标考核,继续推动全面开票制度再上新水平。
2、继续做好有奖
发票管理工作。自2003年底全省开展普通发票即开即奖及举报有奖活动以来,普通发票的社会认知程度逐步提高,广大消费者购物主动索取发票的意识明显增强,纳税人不开拒开发票等违法违章行为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受各方面因素影响,各地国税机关发票奖励资金来源难以固定,制约了发票即开即奖、举报有奖和摇奖等活动地深入进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面开票制度的贯彻落实。各市一方面要继续按照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达成的共识,积极主动争取地方的支持,为开展普通发票有奖活动提供财力保障;另一方面要通过扩大中奖面,提高中奖率,方便兑奖,不断提高消费者购物主动索取发票的积极性。总局研发的全国统一的有奖发票综合管理软件,目前正在测试阶段,待总局的有奖发票综合管理软件测试成功后,我们将及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
3、加强对纳税人的日常监控。税收管理员要按照管户和管事相结合的要求,对所管辖纳税人认真宣传发票开具、保管有关规定,提高正确开具和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