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正式投产前委托加工收回同类产品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正式投产前委托加工收回同类产品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甬国税函[2008]31号 2008-1-22
USHUI.NET®提示:根据《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8.6.15)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局(分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生产企业正式投产前委托加工收回同类产品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 》 (
国税函〔200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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